隨著2016至2018年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作的推進、“兩省五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深化以及2017年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啟動,可以預見能源互聯網和碳交易市場建設將有可能逐步完成深度融合,共同支撐能源供給側的結構調整、需求側的響應優化,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乃至最終實現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交易全鏈條的重組和再造,完成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綠色、低碳轉型,解決現階段能源消費中出現的環境、氣候、安全、效率、公平等現實問題。
碳減排目標清晰,碳金融倒逼能源互聯網加速?
中國碳減排中長期目標逐步清晰。根據《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我國在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目標是11.4%;根據《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我國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根據《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可見國家對于未來中長期的能源規劃非常清晰。
碳交易市場需要能源互聯網平臺實現交易。在能源互聯網下,由電網功能的支撐角色轉變為源、網、荷、人之間交互的綜合性平臺。未來能源互聯網上將出現開放性的能源交易平臺,為各個參與方提供開放共享的交易環境,支持能源交易、碳交易等多種交易類型。而碳交易市場由于買賣雙方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所以需要一個能源互聯網平臺,實現交易的撮合。根據歐洲市場的經驗,碳交易的場外市場占比超過40%,這為撮合交易以及相關衍生品的發展帶來了重要機遇。
能源互聯網需要碳交易媒介實現互聯網金融化。未來售電公司可以在能源交易市場中為用戶提供節能降耗產品和服務,用戶可以通過碳交易來實現補貼,由此碳交易將融入能源互聯網之中,成為推動能源互聯網同互聯網金融有機結合的工具和橋梁。
能源互聯網和碳交易市場的共享、共建
能源互聯網和碳交易市場有共享的能源生產和消費主體。兩者都主要涉及能源密集型產業,目前確定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預計第一階段有6000至7000家企業,將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這些產能或用能單位也將是參與能源互聯網構建的主要單元。
能源互聯網和碳交易市場有共享的潛在參與群體。能源互聯網的建設使得更多小而散的、分布式主體納入到共同的平臺,比如建筑(家庭)、交通(汽車),這部分排放源單體很小,但總的占比很大(約為60%)且是未來增長的主要來源(約為70%),目前這些部門的碳交易成本很高、經濟性較差,但能源互聯網使得這些小單元的信息獲取和核證更為便捷和高效,從而大幅降低交易和監管成本,使這些“群眾”參與碳交易成為可能。
能源互聯網和碳交易市場有共享的扶持對象。能源互聯網建設的初衷和功能之一是消納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碳交易市場的抵消機制(如CCER)主要來源也是可再生能源,未來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部署在技術形態上需要能源互聯網來實現綜合調度和管理、在經濟回報上需要碳交易市場來體現環境外部性成本,從而使其能與化石能源開展可比的、公平的市場競爭。
能源互聯網和碳交易市場有共享的技術、政策和商業模式。構建能源互聯網的清潔能源技術、綜合利用技術、智能化網絡體系、需求側管理、各類產能和用能設施的改造等都與碳交易的方法學相通,目前碳交易的范圍也主要以能源消費二氧化碳排放為主,能源和氣候領域的相關激勵政策幾乎是重疊的,在商業和盈利模式上短期的政府補貼、產業扶持和長期的技術進步、市場交易都是兩者的核心。
能源互聯網和碳交易市場可以共建以跨區能源基礎設施和碳交易市場互聯互通為主的“綠色絲綢之路”。作為新工業革命的世界潮流,尋求低碳增長和實現能源公平很可能是中國產業和金融國際化戰略中少數障礙較小的“最大公約數”。結合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和《巴黎協定》中關于兩個市場機制建設的內容,兩者可以共同開發東亞、亞洲、歐亞等跨區市場聯接,建立開放共享的能源互聯網和碳交易市場國際合作機制,加強與周邊國家能源基礎設施和跨區碳交易市場的互聯互通,組建區域性交易系統和平臺,逐步完成計量、核算、傳輸、監測、報告、核查、分配、交易、監管等規則的基本對接,共商共制跨區域的通用技術標準,包括能源轉換類標準、設備類標準、信息交換類標準、安全防護類標準、交易類標準、計量采集類標準、監管類標準等。
碳交易市場將極大地提升能源互聯網的市場競爭力
碳交易市場將極大地提升能源互聯網的市場競爭力。碳市場的形成將碳排放的環境外部性內部化,并通過交易的方式發現價格,其一方面提高化石能源的消費成本,另一方面則通過抵消機制使可再生能源行業獲得額外的財務收入降低成本,支撐能源互聯網中更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的接入。隨著碳金融的發展,能源互聯網企業和行業融資渠道和來源將更為豐富,國際多邊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財政資金持續投入,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等借鑒了信貸、保險、證券等傳統金融產品設計思路,圍繞配額、CCER正在陸續推出一系列支撐新能源形態的綠色金融產品。從目前國際市場的數據看,每年清潔能源投資中的1/6至1/5左右來源于碳市場的融資功能。未來在中國的CCER市場,70%左右的交易將有可能來源于新能源市場,能源互聯網企業通過碳市場實現的融資規模在2020年前有望達到50-230億元,2030年累計將超過3萬億。同時,碳市場將有可能與綠色電力證書交易、財政補貼等相互補充,從而進一步提高和實現能源互聯網企業的合理利潤水平。